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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一男挖倒百年银杏树被判刑又罚钱牛虱草

文章来源:中财农业网  |  2022-08-05

江西贵溪一男挖倒百年银杏树被判刑又罚钱

7月4日消息:这些年,砍伐红豆杉的被法院判了刑,大家也知道红豆杉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能砍。然而,相比稀有珍贵的红豆杉,随处可见的、银杏树,有人并不知道是“禁树”。于是乎,有人因为砍一棵卖钱,或者砍倒当柴火烧而被判刑。6月,贵溪一名男子就因为将一颗银杏树挖倒,站在了法院刑事被告席上。

那么,我们身边的“禁树”究竟有哪些?多少人因为砍了“禁树”而判刑呢?生长在我省的受保护植物又有多少?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挖倒百年银杏树判刑又罚钱

“的确不知道银杏树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还叫人专门到林业局野保站咨询办理采挖银杏树的手续。”这起发生在贵溪的挖树惹刑责的事件,有人“想不通”。

但即便“想不通”,银杏树还是被挖倒了,艾某于6月19日站在贵溪市法院刑事被告席上,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艾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相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艾某早年在江苏等地从事家禽加工。2011年3月,艾某回到贵溪,打算一边做家禽加工,一边附带做生意。3月的一天,艾某来到贵溪市文坊镇天华山村,村民伍某告诉艾某,“我的责任山上有一棵上百年的银杏树”。

在贵溪,银杏树又称白果树,在当地也算是常见的树。艾某仔细观察这棵银杏树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4000元的价格将此树买下。几天后,艾某带上银杏树照片回到江苏无锡。

贵溪当地村民介绍说,艾某来挖树是在2011年12月份,和艾某一同来的还有沙某。据沙某称,他来贵溪不是为了买这棵银杏树,是想到当地买榔树的,但因为没有买成,所以就买下了这棵银杏树。

之后,为了能让这棵银杏树顺利运往江苏,艾某委托张某(另案处理)办理采挖树的手续及联系挖树的人。张某很快来到贵溪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咨询办理采挖树的手续,但被告知银杏树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不能办采挖手续。之后,张某将此事告知艾某,但艾某还是让挖树工人将银杏树挖倒。

司法鉴定认为,被采挖的银杏树属国家一级保护树种,该树总蓄积量为7.444立方米,树木年轮为137年。

不知香樟是“禁树”

在我省各地法院判决的信息中,关于非法采伐红豆杉的判决书数量,这几年似乎有所下降的趋势。记者走访抚州、吉安、上饶多地的森林公安机关得知,前六七年,盗伐红豆杉现象时有发生,但随着这些年严厉打击非法采伐红豆杉违法犯罪行为,宣传红豆杉是珍贵保护植物不能砍伐后,各地农村知道红豆杉不能砍,甚至各地出现只要发现有人砍伐红豆杉,当地农民会选择报警的现象。

然而,和珍贵稀有的红豆杉相比,在农村等地随处可见的香樟树,时常被一些人有意或者无意砍伐,砍伐香樟树的案件数量还比较多。

记者在多地森林警方受理的砍伐香樟案件中,看到两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例。一起发生在瑞昌,做老板的邓某在当地承包金矿尾矿,以5000元一年租金租用白杨镇连山村“二岭”山场做货场,因该山场有樟树,对邓某挖矿池堆放矿有影响,于是,2010年6月30日,邓某请人用手锯、电锯砍伐15棵香樟,砍伐后将樟树与他人换了一张办公桌。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另一起案件发生吉安永丰,年近五旬的农民黄某,家住永丰县偏远的一个山镇,家境贫寒,一向本分老实的黄某,因迷信门前樟树挡住自家前景和影响责任田的采光,擅自将家门前的三棵年代久远的樟树伐倒,并锯成70公分至246公分不等的原木16根,堆放在菜地里,打算日后加工成切菜板和板凳自用。黄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樟树死了还是“禁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4年,吉安市遂川县人曾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伐自家坐落在遂川县碧洲镇丰林村自留山的楠木树23棵。案发后,经林业技术部门鉴定,该楠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之后,吉安县又发生一起非法砍伐楠木的案件,当地人钟某雇请民工砍伐3棵楠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元。

采访中,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香樟不能砍伐,不仅仅是活着的,死了的香樟都是“禁树”,不能砍。

几年前,婺源县镇头镇镇头村方某家旁边有一株香樟,已经死亡约逾10年。该树枯死后,经日晒风吹雨打,常有枯枝烂桠散落在方家屋顶上,不但常有瓦碎屋漏之苦,且对其居住安全也有一定影响。为此,方某请求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将该死亡的樟树砍去。之后,一名宁姓男子为取用该死亡樟树,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并与该树所在的村小组签订了《购买已死樟树合同》。但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组织民工采挖了这棵死樟树。经林业部门技术测算,宁某采挖的该株死樟树计活立木蓄积14.43立方米。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5000元。

国宝级“禁树”我省有55种

根据省林业部门的资料显示,国家林业局与农业部1999年联合正式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共列出389种植物,其中我省有55种。这些国宝级的“禁树”包括银杉、、银杏、金钱松、华东黄杉、白豆杉、南方红豆杉、榧树、长叶榧等。

此外,《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显示,所有兰科植物种、、红花木莲等被列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涵盖了江西55科近200种需保护的野生植物,保护级别分省Ⅰ、Ⅱ、Ⅲ级。其中,省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兰科植物种、虎舌红、山金柑和金豆;省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杜英科杜英属所有种、南方铁杉、罗汉松等40多种;省Ⅲ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三尖杉、金叶含笑、铁杉等120种。

关于“禁树”遭到非法采伐,中国最美的乡村——婺源县的法官詹菊生和汪红霞撰文谈及珍贵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打击,两位法官认为,山区、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人们熟悉的、知晓的有之,陌生的、不认识也有之。哪些是受保护的动植物,哪些是可以自由利用的动植物,从有些被告人的案发陈述来看,确也存在“真不知者”的客观事实。

法官分析认为,山区、林区的相应行政部门,要对辖区的珍贵、濒危动植物进行深入全面普查,建立档案,针对本辖区已查明或可能存在的受保护动植物,要重点从学名、通称、当地俗称、特征、习性等方面做深入浅出科普介绍,使全民普及、老少皆知,使专业化保护与大众化保护紧密结合,杜绝“真不知晓”的死角,共同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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